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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规划原理,一门新的规划学问

作者:大树下 时间:2013-11-07 阅读数:人阅读

新农村规划

新农村建设、农村居民点规划或许是最近几年以来的热点。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使得规划行业更进一步的关注农村。在城市中,城市规划原理经过不断的发展,对城市发展的模式和用地布局结构,有了很多基本的理念,形成了一些共识。例如从土地功能分区(雅典宪章)到土地混合功能使用(马丘比丘宪章),从非人尺度的空间到街道功能的回归,从摊大饼式的发展到土地的集约利用,收缩城市、弹性城市等概念也在不断被提出。而对于农村规划,我们似乎缺少一些基本的理论和指导思想,城市规划原理的基本观点,用在农村是否合适,我们很难给出确切的定论。乡村规划理论,应是一门新的规划学问。

在对农村的规划中,我们不断地问自己一个问题,为什么我们喜欢农村,为什么我们觉得他有其文化、形态,和这样那样的价值,而同样的例子我们可以问自己,为何我们喜欢中世纪的小镇。除了二者对自然状态的保留,我们想,可能更多的还是聚居形态发展过程中自组织的魅力,即农村逐步发展,在较少外界冲击之下通过悠久的历史形成的自组织的文化、空间、社会风俗和与自然的融合。(这里的自组织,并非是指自治,而是一种接受较少约束与冲击的系统)。

城市是集约与高效的代名词,而一直以来,自田园城市开始,人们就慢慢在追求一种既能够兼具城市的高效,又能够享受农村自然景观的发展模式。而当把集约与高效的“城市规划原理”运用到农村时,由于基本出发点的不同,就会出现很多问题。农村在某种程度上是“慢生活”的代表,而正是这种慢,才形成了自然与人类和谐生存的村庄聚居形式,以追求效率的“城市规划”基本理念,是否会保存下优美的村庄形态,是值得研究的,这一点在对村庄的详细规划上就可以看出问题。

城乡统筹概念,在“城乡规划”原理中,城乡并非对立,或者说,如果是两个章节的话,那这两个章节的基本价值观不能冲突,不能因为发展前者,而牺牲后者。例如,开发区的扩展对建设用地的占用,对应农村居民点的集聚对建设用地的节省,二者的对比应当如何取舍。如果以上帝模式对村庄进行规划,是否会破坏自组织的魅力,这是新的乡村规划原理所要研究的。只有“乡村规划”原理在基本价值观上得到了坚持与肯定,“城乡规划”原理的价值观才能够统一。

在这一点上,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定的经验,但由于国外土地私有化导致了对自组织形式的保存较为容易,而我们只能针对我国的发展环境做出一个符合时代的判断,乡村规划原理比城市规划原理更加具有时代性和政策性。目前国内在进行一系列的土地利用方面的改革。希望我们能够在田园城市的理想中,找到我们自己的路。

相关评论:

原生态、自发建设的乡村才是最美的,反倒是有了人的规划,乡村失去了原貌,失去了淳朴的自然美。村庄的发展、形成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氛围,它与城市的形成机制完全不同,除了片面的去满足基本功能外,还应该多探究村庄机理,考虑人内心深处的精神追求。

村庄与城市的形成机制不同,在目前的快速、批量的规划中,缺乏对村庄机理探究及土地关系,与血缘关系组成的聚落的研究。乡村规划原理刻不容缓

自发性的乡村很美!!反倒有了人为的规划,一切都变快、变味了!!规划在满足功能的要求时,应更多的考虑人内心深处的精神追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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